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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8个月侦办涉黑案件30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0余起,破获涉黑涉恶案件6800余起……

我省公安机关建章立制 剑指黑恶势力

  本报讯 记者洪菡婷 通讯员陈谊报道 昨天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在全省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至8月底,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30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0余起,摧毁了一大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十类涉黑涉恶案件6800余起,扣押冻结一批非法资产,缴获一批枪支、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

  全省各地在直接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高利放贷等治安乱象,查处了一批黄、赌、毒案件,有力肃清了社会治安环境。今年以来,黄赌毒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5%。同时,针对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处坚决,目前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把建章立制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目前,省厅层面已陆续出台了十余项机制,涵盖法律法规、内部运行、线索排查、专案侦办等多个方面,逐步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有力保障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人保护工作办法”“扫黑除恶民警权益保护机制”的制订,更是有效解决以往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遇到的证人保护难、扫黑除恶民警权益维护难的问题。

  其中,“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人保护工作办法”中首次明确了证人的概念,将证人的概念延伸为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该办法还首次规定了司法机关主动启动证人保护工作的4种情形和证人提出证人保护申请的4种情形,解决了以往证人保护工作启动条件不明、适用范围不清的问题,确保司法机关第一时间开展对证人的保护工作。

  同时,该办法明确了证人保护的9种措施,如为防止被黑恶势力获悉证人身份,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在出庭作证时也不暴露体形特征甚至是真实声音的措施;为防止黑恶势力对证人进行人身报复,规定特定人员禁止接触证人及其近亲属,还将对证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甚至将证人带到安全场所进行专门保护。必要时,将为证人变更住所和姓名。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省公安机关建章立制 剑指黑恶势力 2018-09-20 2 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