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浙投资的台湾同胞福利来了
工商登记 可免于提交公证文件
本报讯 通讯员张敏捷 记者何悦报道 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来浙江投资的台湾同胞,只需提供所在地的主体资格证明,即可办理登记,无需再提交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了。
我省是台资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省份,一直以来,台资企业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促进两岸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7年底,我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8645家,实际利用台资210亿美元。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方便台湾同胞来浙江投资创业,经省工商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争取,近日总局批复同意简化台湾同胞赴浙投资主体证明或身份证明手续,可凭其返乡证、入境手续等有关身份证明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等有效材料办理登记,无需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这项举措的推出,无疑为来浙投资创业的台湾同胞带来更为便利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