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 江 省 温 岭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浙1081破16号
2018年8月13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杨君良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案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18年9月29日指定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向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38号服务业大厦10楼1021室;联系电话:18458942355;联系人:卢筱洁)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应自2018年8月13日起停止清偿债务。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岭市吉斯安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七审判庭(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王义林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渔西村,面积为33.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6)字第01111088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王义林
2018 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陈其连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渔西村,面积为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4)字第01123152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陈其连
2018 年10月13日
宁波尚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公告
宁波尚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研究通过,决定注销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解散清算公告
温州市洞头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8年10月11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萍萍,联系电话:13806816171,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顶寮路93号,邮编:352000。
温州市洞头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
解散清算公告
诸暨市枫桥镇裕丰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于2018年10月7日决议解散联合社,并于同日成立了联合社清算组。请联合社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联合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俞金妹,联系电话:1875851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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