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公布三季度全省受理投诉情况
老年保健产品投诉量激增
本报讯 记者何悦 通讯员任倩影报道 日前,省消保委公布了2018年三季度全省受理投诉情况。据统计,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6万元。其中,老年保健产品投诉频发,今年第三季度老年保健产品的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50%,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占33.3%,虚假宣传占17.9%,合同问题占12.8%,假冒问题占7.7%。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各种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越来越受到老年群体的青睐,随之而来的消费陷阱也层出不穷。据省消保委分析,由于老年消费群体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低,一些不法商家通过赠药、免费义诊、专家讲座等方式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一些高价位保健产品,但使用效果往往并不理想,且后续维权困难,导致投诉纠纷频发。
遂昌县消费者张某就因保健食品无宣传效果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2018年7月,消费者张某向遂昌县消保委投诉称,他于今年4月在遂昌某保健品商行购买2盒九九龄保健品,共计花费3500元。但张某服用后并没有商家宣传的降脂减肥的效果,要求退货退款遭到商家拒绝。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消费者称商家在销售该产品时过度宣传产品效果,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目前自己只开封了1盒,另外1盒未拆封,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希望商家能够退货退款。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消保委工作人员拿出商家在2018年5月21日签订的“100天无理由退货”的社会公开承诺书,并向其解读“放心消费在浙江”的相关文件内容,最终商家同意消费者退回未开封的保健品及部分赠品,向消费者退回货款1700元。
台州消费者吴某的家人因使用医疗器械致昏倒留下了不愉快的消费经历。2018年7月,台州市消保委收到一起关于购买医疗器械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吴某投诉称,某公司销售的高压电位治疗仪宣传内容为家庭医生、包治百病、全身疾病均可医疗,而实际可用功能仅两项,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款退货。
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由于吴某及其妻子年龄较大,无法准确理解说明书上的使用要求,该公司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一份手写稿简化版操作方法。其妻子两次使用该仪器,均发生昏倒现象,经医生推断为低血糖引起。吴某认为工作人员提供的使用指南有误致其妻超时使用导致昏迷,产品说明书上表明一天使用一次,时间30分钟,而工作人员提供的手写版操作方法中未注明此注意事项。经多次协商调解,最终被诉方同意一次性退款1.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
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老年保健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面对爱心讲座、免费体验、免费赠送、打折促销等情况理性对待,多加考虑,不要盲目跟风,特别要谨防上门推销的推销人员,要会对推销人员说“不”;二是不要被保健产品推销者宣扬的神奇功效所迷惑,保健产品并不能治疗疾病,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检查就医,以免贻误治疗时机;三是购买保健产品前要注意辨别是否属于正规产品,了解服务商的合法资质和证照手续,详细查看使用说明书了解产品功能特性,购买前多与家人沟通商量;四是注意保留所购产品的发票、合格证、保修卡等消费凭证,并询问清楚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当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携带商品及相关凭证向消保委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