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拆电视机外包装 “好事”变“坏事”
■孙建新、姚颖杰
“同志,我的新电视机屏幕是坏的,可是销售商不承认!”近日,家住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的陈女士气呼呼地来到了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李家巷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李家巷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刘甦星接待了陈女士,陈女士平静了下心情说道:“我老公前几天买了个新的液晶电视机,昨天电视机先送来了,但是安装师傅要过一会儿才能来安装。我心急想看看就把它给拆了,然后插上电源想先试试看,结果发现电视机屏幕的左下角有一块阴影,于是我打电话给销售商问个究竟,而销售商却说电视机包装要他们的安装人员来拆,电视机也要安装人员装才行,像我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在拆包装的时候撞坏了,他们是不会赔偿的!”听完陈女士的诉说,刘甦星大致了解了基本情况。
随即,刘甦星和陈女士一起来到了该家电商行,商行的李老板给出了同样的回复,其认为拆包装、安装、调试等都应由其工作人员来做,陈女士私自拆除包装、安装的过程中电视机出了问题就与他们无关。双方因为谁应该承担电视机破损的责任而争执不休,谁也不肯退后一步。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刘甦星沉着稳定地说道:“你们相信我吗?相信我就听我的,我来帮你们解决!”待双方情绪渐渐稳定后,刘甦星分别站在双方的立场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果电视机在拆包之前就有问题肯定是商行的责任,但由于陈女士私自拆除了包装导致无法证明电视机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现在责任也难以判定;但商行当时没有及时派人安装和告知陈女士不能私拆包装也有不妥之处,双方和气生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循循善诱、以理服人,刘甦星劝导双方以和为贵,最终提出了销售商对电视机的屏幕进行免费维修的解决方案。经过刘甦星这一番劝解说服,最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
鉴此,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消费者: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条例,如果是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是不在三包范围内的。购买平板电视及其他家电产品,需要销售商上门安装和调试的,切忌私拆包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让“好事”变成了“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