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问题需标本兼治
微观点:在平时从源头上加强狗患治理的同时,还要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市民思想认识和素质不断提高。
■齐振松
据媒体报道,一天之内,一只未拴绳的大狗连伤数人:上午扑向两名早锻炼的男子,导致一人被抓伤;下午在同一地点,咬伤了三名在此玩耍的小学生……此事10月19日发生在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一个开放的绿化公园里。
养狗为患频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养犬者只看重自身利益,过分溺爱自己的犬只,任其在马路、公共场所、草坪甚至公园里随意便溺;更严重的是放任自家犬到处乱窜,惊吓市民。这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也影响了邻里关系,还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安宁。
近年来,各地养狗为患已成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有机构统计显示,全国宠物狗数量已达1.5亿只。从以上事例等可以看出,狗患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到了该集中大整治的时候了。
人们都知道,狗患问题存在已久,并非一朝一夕,此前各地几乎都集中整治过。应该说,在狗患问题整治期间,被狗咬伤的人是越来越少了,甚至难得一见。而整治阶段过后,被狗咬伤者又多起来,甚至屡见不鲜。由此可见,短期的集中整治狗患可收到一时之效,但从长期看来,一放松后便又强力反弹。
狗患反弹问题主要是没能从根源上整治,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不严密,处罚力度不够大。只有强化治理机制和追责机制,依法执行到位,狗主人才能对有关规定具有敬畏之心,从而自觉养成社会公德。
对养犬者来说,“犬不管”,“主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在这方面,国外整治狗患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在英国,每年没给狗注射疫苗的养狗人将被重罚;在美国,主人防范和处理不力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的,狗主人不仅要被罚款,还要“代狗坐牢”;在加拿大,狗咬了人,主人可能背上一辈子的巨额债务。也就是说,只有让违法者、不文明者付出相应的代价,猖獗的狗患才有可能“消停”。我们有关部门不妨结合实际,学学国外整治狗患的做法。
除了对狗患严处重罚以外,还要坚持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比如居民小区内不准养大型犬、加强流浪犬管理、对抛弃宠物犬者给予重罚等。总之,要在平时从源头上加强狗患治理,同时还要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市民思想认识和素质不断提高。让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