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 江 省 温 岭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浙1081破14号
2018年8月13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林叶波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案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指定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担任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向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38号服务业大厦10楼1021室;联系电话:18458942355;联系人:卢筱洁)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自2018年8月13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台州新曙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八审判庭(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德清信佳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清算公告
德清信佳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研究通过,决定注销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德清腾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清算公告
德清腾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研究通过,决定注销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长兴神塘葡萄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
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2000万元人民币减至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舟山市海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人民币减至5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纳乔斯天然气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公告
慈溪市金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袁智瑜,联系电话:17606596503。
解散清算公告
诸暨市云海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股东于2018年10月1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俞云 ,电话:13706850555
解散清算公告
衢州市百寿康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8年10月2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曹建敏,联系电话:13906701117,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新安路53号102室,邮编324000
衢州市百寿康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解散公告
本合作社成员大会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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