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会女职委打造“连心桥”工作品牌
为“半边天”撑起维权“保护伞”
记者张浩呈报道 “一切为了她们的权利和幸福!”近年来,宁波市工会女职委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始终以维护女职工权益为神圣使命,真情服务、关心关爱女职工,多措并举打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连心桥”工作品牌,为女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一位女职工遭遇家暴,下班不敢回家,已经在单位吃住好多天了。”接到求助电话后,宁波市工会女职委马上联系职工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律师赶到该女职工单位进行沟通调解。
近年来,为推进女职工维权工作,宁波市工会女职委依托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了一支业务过硬的维权队伍,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女职工及时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方便职工群众,这支队伍以女职工愿望为服务工作的“晴雨表”,依据职工群众“生物钟”调整服务模式,在开展错时上班、“5+2”(周末不打烊)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推出了亮牌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和跟踪服务等新举措。维权工作得到了女职工的普遍认可和一致好评,经测评满意度达到98%以上。
近两年,宁波市本级职工服务中心共接待职工群众信访(咨询)7558件,涉及女职工维权2007件,累计7796人次。以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件等方式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565件,其中涉及女职工521件,涉及职工经济权益2106.2万元。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上咨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合法权益受损的职工诉求,实现工会法律援助“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在做好传统窗口信访接待工作的基础上,宁波市工会女职委还积极拓展延伸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畅通职工诉求渠道。
2013年,宁波市总工会与市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优先审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确立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可享受“四优先”待遇;2014年,又会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以及沟通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全市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或生活中权益受损案件,给予“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便利,并明确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三优先”原则。数条“绿色通道”的建立,打通了宁波市工会女职委为女职工维权的渠道。
依托《宁波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制定,宁波市工会女职委切实提升了为女职工维权的实效,减轻了女职工维权的成本。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前,依据《实施办法》中的兜底条款“其他需要工会实施法律援助的案件”,经市工会女职委提议,一名受家暴要求离婚的女职工得到了工会法律援助,通过“绿色通道”顺利解决家庭纠纷。
此外,宁波还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会法律服务”新路子,大力拓展新兴媒体法律援助阵地,依托“甬工惠”微信公众号、宁波工会职工服务网等互联网媒体的在线律师咨询解答功能,做好线上服务工作。
经过多年耕耘,“连心桥”女职工维权工作已经成为宁波市工会女职委的一张“金名片”,为女职工维权工作筑牢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