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专利别放过帮凶
微观点: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犯罪,为何成“打不死的小强”?重要原因就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提高专利侵权成本,除了假冒伪劣生产者,批发者、终端销售者及电商平台,都应付出比以前更大的代价。
■何勇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着眼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
在知识产权保护越发受到重视的当下,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受到网友的一致点赞。近年来,在打击故意侵犯、假冒专利方面,虽然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次次雷霆出击,一次次敲山震虎,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现象,从量上有所减少,但并未从质上有所改观,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犯罪仍时有所闻。
眼下就有一例:有关媒体报道,近日,我省诸暨警方接到一起某销售低价商品的电商平台涉嫌销售假冒某品牌毛巾的报案,经过缜密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并顺藤摸瓜,捣毁一个制作窝点,该窝点半年生产假冒伪劣毛巾的货值就高达七八百万元!在查获的大量假冒伪劣毛巾中,还有不少儿童毛巾。假冒伪劣毛巾一般采用再生棉制作,且涂抹上了劣质染料,对人体皮肤尤其是儿童皮肤伤害巨大。这便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犯罪。
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犯罪,为何成“打不死的小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比如,违法者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高达数百万元,赔偿和罚款可能只有区区几十万元;而维权者为了“追回一只鸡”,不得不“杀掉一头牛”。这一尴尬局面,不仅不能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而且不利于权利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久而久之,也导致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足,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上动力不足。
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无疑是必要的制度补漏。
提高专利侵权成本,还需制定责任追溯机制,除了假冒伪劣生产者,批发者、终端销售者及电商平台,都应付出比以前更大的代价。就拿诸暨这起销售假冒伪劣毛巾一案来说,某销售低价商品的电商平台,其实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那么大一个电商平台,对侵权假冒商品应尽到拦截把关之责,若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任由侵权假冒商品公然销售,便是一种严重失职,是不是应与生产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