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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无欠薪”目标需要“无隐患”锁定

  微观点:在严查恶意欠薪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薪资保障机制。不少涉及欠薪的劳动争议,都源起于劳资双方对于薪资发放事前约定的缺失或者简单粗放,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笔,其实埋下的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雷区”。

  ■阮向民

  据媒体报道,2018年以来,杭州市扎实推进“杭州无欠薪”创建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处置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7022件,为271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351万余元。全市案件发生数、涉及劳动者人数、涉及金额分别比2017年下降22.8%、90.21%、90.2%,6年来首次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劳动者欠薪举报投诉案件。

  早在2012年11月,我省就全面启动了“无欠薪浙江”行动,从健全防范欠薪机制、强化欠薪事件处置力度、促进企业自律等方面入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动开展6年多来,包括杭州在内的全省各地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欠薪预警机制、处置机制,“讨要辛苦钱”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越来越少,职工收入权的保护网越织越密。

  杭州市公布的2018年清欠成绩单,无疑是令人振奋的。从相对数看,欠薪案件发生数、涉及劳动者人数、涉及金额6年来首次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但从绝对数来看,依然有2719名劳动者遭遇欠薪,金额达到2351万余元。90.21%的下降比例固然可喜,但对于每一名劳动者来说,遭遇欠薪就是100%的大事,容不得我们有丝毫懈怠。

  在严查恶意欠薪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薪资保障机制。从当前的现状来看,不少涉及欠薪的劳动争议,都源起于劳资双方对于薪资发放事前约定的缺失或者简单粗放,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笔,其实埋下的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雷区”。

  很具典型性的一个现象是,为什么大量的欠薪事件发生在年底?原因在于用人单位的套路玩得滚瓜烂熟: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在每月工资中扣留一部分到年底一并发放。用人单位的出发点是控制劳动力的流失,但这笔被扣发的工资累积到年底,兑现的数额大、压力大,带来的结果是发生欠薪的风险大、几率大。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每月扣留、年底补发”的约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如果针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到位,这样的欠薪隐患是完全可以在劳动者入职第一天就消除干净的。

  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中的这一论述同样适用于欠薪治理。“无欠薪”目标,归根结底需要“无隐患”来锁定。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无欠薪”目标需要“无隐患”锁定 2019-01-12 2 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