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工报视野

三门法院 重拳打击 虚假诉讼 套路贷 3周已有6人受罚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毛林飞报道  近年来,虚假诉讼逐渐演变为一种诉讼公害,套路贷是最常见、最突出的虚假诉讼行为,别有用心的当事人借助诉讼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挑战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底线。新年伊始,台州三门法院将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列为该院2019年一号行动,该项工作开展3周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1月22日,三门法院开展了集中宣告首批涉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处理决定,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话“双打”等系列活动。

  “对于本案,我并非全部了解,出于朋友的信任,我乱用身份信息,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以后对于放高利贷等行为,我坚决不参与……”日前,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丁某向三门法院院长汪勇钢提交了这份悔过书。

  去年5月,丁某向三门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戴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并由符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撤回对担保人符某的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戴某返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借款分八期付清。协议生效后,戴某未及时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了汪勇钢手上。

  汪勇钢收案后,觉得起诉5万元调解却变成了2万元有些蹊跷,针对这个疑点,他调阅了原卷宗,发现借条笔迹与借款人笔迹书写不一致,于是联系了被执行人戴某做调查笔录。戴某反映自己不认识丁某,只向江某借过2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已向江某还款1.81万元。后查实,实际出借人江某与名义出借人丁某通谋,在借条出借人一栏补填了丁某姓名,并以其名义提起诉讼。

  1月22日,在三门法院第一审判庭,该院集中宣告首批4起虚假诉讼案件处罚结果,本案是其中之一,江某被罚9万元,丁某被罚4.5万元。

  为了推进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三门法院成立了最高规格“专班组”,由汪勇钢担任“班长”,下设惩戒组、攻坚组和综合组,分别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抽调精兵强将参加,各组分工明确,严格把好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关口,完善打击、遏制虚假诉讼的机制,打好防治虚假诉讼的组合拳。

  “专班组”成立3周以来,已研究制定该院2019年1号文件《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完成了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相关政策汇编,组织全院召开“双打”专项工作部署会,集中宣告处理首批4起虚假诉讼案件,6人受罚。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三门法院 重拳打击 虚假诉讼 套路贷 3周已有6人受罚 2019-01-24 2 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