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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省政协委员、温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李云中呼吁加强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

实现“一县一文化宫”全覆盖

两会政见

  李云中委员建议加强职工活动(服务) 阵地建设。

  见习记者邹伟锋 摄

  记者杜成敏报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工需求已经趋于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集成化,职工活动(服务)阵地的外延不断扩大。但由于阵地建设还没有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共同推进、缺乏强有力的规划、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职工阵地离职工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对此,省政协委员、温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李云中密切关注并开展调研。

  “近年来,省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统筹推进了职工文化与公共文化的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推动了区域公共资源与职工文化阵地的共建共享,取得了有效的成果。”李云中说,“但要满足全省工会会员的需求,职工活动(服务)阵地保有量依然不足。”

  李云中分析,职工阵地离职工需求仍有差距原因在于,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还没有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共同推进。一直以来,工会通过自身力量、自有资源去推动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能力非常有限,资源非常有限,成效也非常有限;同时,职工活动(服务)阵地目前尚未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未完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阵地建设得不到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避免工会单兵作战,李云中建议:将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作为全社会共同事业,按照职工数确定各类阵地的保有量,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规划;要布局合理,到2020年前,实现每个县(市、区)都建成工人文化宫的目标;在推动全面覆盖的同时,要考虑在职工集聚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等,增加布点。

  李云中认为,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的内涵,在于推动职工文化融入公共文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要建立文化阵地建设合作机制,把多元优质的公共文化平台、服务、产品送入园区、楼宇、企业,成为职工身边的文体设施。职工活动(服务)阵地建设享受政府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同等政策待遇,要见规划图、见行动计划书、见财政预算表。

  同时,还要加强职工活动(服务)阵地的产权保护,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管理工会资产,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解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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