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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 权

台州查处1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禁止使用童工 杜绝拖欠工资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继续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处了9起违法使用童工的案件,同时,还查处了5起违法欠薪案件。

  查处的违法使用童工案件有:

  2018年11月12日,台州市椒江区人力社保局接到信访局交办件,称椒江区一家汽车美容中心涉嫌使用童工1人。经调查,台州经济开发区车点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于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招用童工卢某某(2003年8月23日出生)工作,共计2个月13天。

  2018年7月20日,黄岩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接到投诉称,台州市黄岩艺匠理发店涉嫌使用童工邓某,遂将信访件转至黄岩区人力社保局。经调查,台州市黄岩艺匠理发店于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使用江西籍童工邓某(2002年9月12日出生),从事洗护师工作,共计2个月20天。

  2018年10月15日,路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台州市路桥金武塑料加工厂招用童工。经查,该企业招用的刘某在该企业工作期间未满16周岁,属童工,使用时间为3个月7天。

  天台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投诉登记时,发现天台好丸家小吃店曾使用童工。经调查,该单位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27日招用潘某某从事服务员工作。潘某某出生于2002年7月21日,做工期间不满16周岁,系童工。

  依据《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地人力社保局对这些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作出了2500元到25000元的罚款。

  同时,台州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还查处了5起违法欠薪案件,如在温岭市泽国镇牧南村一厂房内,查获一家无照经营刀模加工厂。这家由方林经营的刀模加工厂在2018年10月31日就停工,但累计拖欠3名员工工资共计59473元工资。经营者方林于11月15日和3名员工达成协议,承诺在11月30日前付清工资,但到11月30日方林不仅没有支付员工工资,而且拒绝到场处置,涉嫌欠薪逃匿。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2月5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方林在12月8日前付清3名员工工资59473元,并在12月8日前将整改资料报送泽国镇人民政府。截至2018年12月10日,方林未按指令书要求报送相关整改材料,也未支付员工工资。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该案移送温岭市公安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2018年四季度查获的14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不仅是通报情况,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威慑力。并提醒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接受处理。欢迎广大市民举报相关情况。

  相关链接:

  《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l名童工处以2500元的罚款;超过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的罚款标准计罚。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确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欺骗手段而导致使用童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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