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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7月26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浙江省天台县天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省天台县天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现查明,债务人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浙江省天台县天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裁定宣告浙江省天台县天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天台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7月4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台州金凯达橡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金凯达橡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现查明,债务人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台州金凯达橡塑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台州金凯达橡塑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

  解散清算公告

  缙云县新合农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于2019年1月21日决定解散本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临安昱元果蔬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公告

  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解散公告

  本公司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绍兴上虞丰巨伞业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公告

  绍兴佰仁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于2019年1月4日决定解散,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张国龙 ,联系电话: 15958585907,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坡塘村,邮编:312000。

  绍兴佰仁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

  解散公告

  诸暨市毅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2019年1月25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王哲,联系电话:1586892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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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中缝 00005 公 告 2019-01-28 2 2019年01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