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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一线职工黄美媚:

盼交通安全政策 惠及职工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立6项专项附加扣除”“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保障力度”“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听完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一线职工黄美媚的内心充满欣喜,每一处细节,都让她信心倍增、干劲更足。

  黄美媚告诉记者,她来自于基层,感受到我国不断改善的民生,感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所以,这次她也要从一线职工的角度提建议,发出关怀职工的好声音。

  此次赴京之前,为了更好地完善建议,她深入各个车间,倾听一线员工的想法,了解到大多数基层职工都是骑电动车上下班,出行安全存在许多隐患。为此,她走访了交警、医院、法院等部门,发现非机动车上路安全、机动车相关保险制度等相关问题还尚有优化空间。

  “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近3亿辆,现有的规范基本都是对车体本身进行限制,对电动自行车的外部安全防护措施并未有强制性规定。”黄美媚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就包括增强对电动车(含电动三轮车)车体、载具、配件等进行“视认性”操作。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和减少伤亡,需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及驾驶人员的‘视认性’,简单来说,就是要‘被看到’。”黄美媚举例说,如车体加装高亮度的反光材料、骑乘人员穿戴反光头盔和合规反光服,提升车辆和驾驶者“被看见”程度,特别是在雨天及夜间等视线较差的行驶环境下,可以大大降低因为没有被及时看见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说起交通安全问题,机动车的行车安全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交通肇事后逃逸、醉驾、无证驾驶、重大交通事故等,当事人无法通过保险赔偿保障受害者、受害者家属权益,黄美媚公司的一位职工就曾碰到这种情况。

  “职工一旦发生这类事情,对整个家庭的打击是很大的。”黄美媚就此提出了关于修改和完善机动车相关保险制度的提案,提出了赋予交通事故受害人直接求偿权、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商业险免责条款等建议。同时,她希望道路社会救助基金发挥更大的功能,在扩大救助主体、增加垫付申请主体、垫付用途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我的建议源自职工、面向职工,希望未来,交通安全方面的政策能够越来越多地惠及职工。”黄美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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