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升级版
全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杭召开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刘欣慧、沈雁报道 3月15日,全省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副省长王文序、省政协副主席孙景淼出席纪念大会。大会总结回顾了“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两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表彰了2018年度浙江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和“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和2019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七项举措。
2018年,全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全省联动,全域推进,全程督导,全民惠享”的建设局面逐渐形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全面铺开,放心消费建设领域不断拓展,放心消费建设的经营生态不断优化。其中,全省共查处非法消费类广告案件6100余起,2.1万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展高风险药企飞行检查221家次,抽检20275批次,办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2438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8万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食品安全责任险规模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食品安全考核A级;全省采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1.1万条,召回缺陷消费品147万件(套);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59个,“品字标”企业累计达到556家,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获批数和命名数全国第一。
2019年“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再升级,将着力于七项举措推进的实施:一是加快“放心消费”提质拓面;二是健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金机制;三是深化“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四是遏止“保健”市场乱象;五是开展“放心计量”行动;六是严打价格欺诈行为;七是推进“放心消费”创新试点。
会上,王文序对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她指出,要落实企业责任,着力解决“产”的问题;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着力解决“管”的问题;要落实好行业责任,着力解决“律”的问题;要落实好社会责任,着力解决“联”的问题。
王文序强调,要不折不扣抓两个“万家”创建指标的推进,完成设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300个指标任务;完善无理由退货、明码实价、支付安全保障等制度;因地制宜抓延伸,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形成“处处争创放心店,家家都可退换货”的创建;按照“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的要求,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以质取胜,打响放心品牌;健全“品字标”梯队,拓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品字标浙江农产”系列,完成新增“品字标”企业30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提高服务质量,广泛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比对,以高质量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全省放心消费指数要力争达到0.86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