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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欠薪“黑名单”里 还缺了啥?

  ■吴杭民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2019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公布的案例中,涉及欠薪金额最高的是重庆市普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6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62.5万元(3月26日《经济日报》)。

  近年来,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已成为一个惯例。据报道,人社部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共涉及30户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这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第四次公示“黑名单”。

  “黑名单”的威力不可小觑。要知道,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上了“黑名单”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通过各方不断加大惩戒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正初见成效。

  笔者查阅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黑名单”发现,比如涉及欠薪金额最高的重庆市普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开了该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欠薪的数额等,其他几家也大致如此。

  那么,欠薪“黑名单”里还缺了啥?

  2017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旨在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办法》明确规定,各省级政府也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政府的考核。

  为了“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政府的考核”,各地先后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比如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督促,并对考核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出A、B、C三个等级。考核为C级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批评,整改不力者还将问责有关领导。

  所以,根据国办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精神,欠薪“黑名单”里,貌似还少了相关欠薪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大名”!

  欠薪问题屡禁不止,说到底,是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下的恶果。这并非危言耸听。

  今年1月,北京市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邵惠安等人漠视群众利益,对解决农民工反映强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被北京市纪委监委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通报指出,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在龙潭湖剧场工程农民工讨薪问题处理过程中,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未能履行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责任,组织协调不到位。为此,该局党组以及该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邵惠安,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赵刚,主管劳动监察大队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巍被问责。

  随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的加大,欠薪“黑名单”上,完全可以把欠薪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的“大名”也一并上榜——让主管领导“红红脸”“出出汗”,这不正是加强考核、问责的应有之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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