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总向市政府建议, 开展劳动竞赛的民企——
机制保障个人“分红” 公平推进企业“争优”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通过做好顶层设计、搭建舞台、培育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技术、比技能、求创新的竞赛氛围,引导民营企业职工为我市‘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日前,在绍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爱庆针对“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劳动竞赛 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议题仔细地做着介绍。
在2019年度的绍兴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赵爱庆介绍了市总工会工作情况及2018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交了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劳动竞赛 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正是今年的议题之一。
“建议”从健全劳动竞赛组织领导体制;构建劳动竞赛示范引领机制;激发劳动竞赛主体内生动力;强化劳动竞赛激励保障措施;开展劳动竞赛主题宣传活动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如何通过开展民营企业劳动竞赛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这份“建议”中,首先明确了劳动竞赛的最高领导机构的组成。提出“建议重新调整充实市劳动竞赛组织领导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工会组织共同组建行业劳动竞赛专业机构,归口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这意味着理顺组织机制,为今后活动的有效组织和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而“建议”中的另两大亮点,则定向针对劳动竞赛优胜者个人以及积极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业——个人能“分红”,企业能“争优”。
“建议”提出建立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推介工作机制。通过推荐参评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创新工作室、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等项目,健全完善职工创新成果运用平台,实现精准管理和服务,落实职工创新成果的共建共享;推进职工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将技能要素参与薪酬分配纳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条款,在民营上市公司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不仅如此,“建议”还提出,民营企业劳动竞赛优胜单位、优秀组织者和竞赛贡献突出者,除了在传统的创先争优的评比中可以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劳动竞赛奖励基金,由企业工会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奖励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对没有开展劳动竞赛的民营企业,今后推优评先原则上不予推荐。加强民营企业劳动竞赛经费保障,采取由财政拨一点、工会助一点、企业攒一点,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对于全市行业性劳动竞赛,市总工会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