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监前怀孕 1岁多的私生子该何去何从
女毒贩被依法 撤销监护权
记者潘仙德 通讯员罗闻哲、王良辰报道 近日,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成功入选最高检第五厅评选出的“全国刑罚执行检察百例精品案例”。
收监在即
女罪犯却怀孕了
1984年出生的郭某来自云南,其丈夫包某是临海人。
2015年3月,罪犯郭某伙同其丈夫包某贩卖毒品被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事拘留。夫妻俩有一个4岁的孩子,考虑到孩子年幼,司法机关对郭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以方便其照顾孩子。
2016年2月3日,罪犯郭某被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四年三个月。
随着案件判决,就在交付执行过程中,郭某怀孕了。同案犯的郭某和包某,在案发后即被分开羁押,为什么郭某会怀孕呢?原来,在丈夫被羁押期间,郭某发生了婚外情并意外怀孕了。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2016年3月,椒江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郭某被暂予监外执行。
2017年4月,检察官对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时,发现因哺乳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郭某的哺乳期即将届满,随即向临海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同年5月3日,椒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对郭某的收监执行决定。
1岁多的私生子
该何去何从
离收监执行决定书下发之日过去了一个多月,郭某却迟迟未能收监。收监屡屡受阻,问题又出在哪儿呢?
检察官在深入调查后发现,郭某的丈夫在2017年刑满释放后,无法接受郭某又生了一个孩子,立即与其协议离婚。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孩子生父是谁时,郭某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为了解决罪犯郭某的收监、落实罪犯郭某小孩的抚养问题,办案人员在多次与公安、司法部门查找孩子生父未果的情况下,又多次与罪犯郭某及其亲属谈话、沟通,希望妥善落实小孩的抚养问题。但郭某家人远在云南偏远山区、家庭贫困,不愿意帮助抚养也无力抚养。
亲父难寻,生母服刑,亲属无人愿意抚养。才1岁4个月的男孩,该何去何从?
一边是法,一边是情,一个两难的局面摆在承办检察官的面前。
发出检察建议
依法撤销监护权
考虑到郭某因服刑原因已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临海市检察院专门成立办案小组,前后牵头组织10余次,召集法院、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积极落实郭某小孩的抚养问题,最后商定由民政部门给予妥善安置后再对郭某进行收监。
临海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范正军说,检察机关严格依法监督刑罚执行,郭某必须被收监。但是,法律监督也不是无情的,郭某的儿子才1岁4个月,也必须妥善安置。
2018年1月5日,临海市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罪犯郭某监护人资格,同时妥善落实小孩的抚养事项。同年1月16日,临海市民政局根据该建议书于是向临海市法院提出了撤销郭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同日法院予以立案。
随后,临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临海市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案件,判决撤销郭某监护人资格,重新指定临海市民政局为孩子的监护人。当郭某孩子被妥善安置后,郭某于当天下午被顺利收监。
至此,这起“跨年度”的刑罚执行监督案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