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还领养老金?NO!
台州有200多人涉及违规发放 金额达360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 通讯员罗闻哲、邓增娟报道 坐牢还领养老金?台州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有200余人,涉案金额达360余万元,目前,有100余人已停发基本养老金,后续的追回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8年10月,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朱贵亚等人在利用大数据时,发现潘某从判刑收监执行开始至今养老金从未停发。
案件显示,1952年出生的潘某,在2012年年满60岁时开始享受退休待遇,但其在2014年因贩卖毒品8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从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潘某作为退休人员,退休时每月领到养老金为2828元,到2018年10月发现时,其每月能领到养老金3650元。至此,潘某已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对此,办案检察官认为:“相关部门缺少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
“这是不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类似的情况还有吗?”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共性问题。
通过了解政策、数据碰撞,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发现与潘某情况类似的有价值案件线索还有23件。
接着,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大排查,推动案件办理全覆盖。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持续保持与被监督机关的沟通联系。了解到因部分涉案人员尚在监狱服刑,被监督机关追回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送达困难,该院主动帮助其解决问题,助力整改及时到位。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公室主任武东告诉记者:“检察院充分利用司法机关刑事案件信息收集的便利性、公益诉讼关于国有财产保护制度的优越性、检察建议纠正错误的及时性,有效地化解了这个难题。”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基本养老金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暂行办法》,解决了社保部门因判刑人员收监执行信息收集难而导致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问题。
“监督就是你输我赢?不,也可能是多赢共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万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