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企业减负降本再出招
20条新政预计减负1303亿元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10月我省出台第四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又发布了《浙江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以下简称《政策》),出台5大方面20条措施。经测算,20条措施今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303亿元,从全年看,加上前四批减负政策仍然有效的部分,该政策实施后预计2019年全年将为全省企业减负超过2000亿元。
《政策》共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为:落实一批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一批省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一批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破解一批企业融资难题;深化一批“放管服”制度改革。具体而言,6条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负847.5亿元,6条实施省级减税降费政策可为企业减负365.5亿元,4条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可降低企业成本90亿元以及3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措施和1条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措施。这20条措施今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303亿元,其中落实国家政策部分897.5亿元,省级政策部分405.5亿元。
省减负办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凌云在会上表示,今年减负政策最大的亮点便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具体包括,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3个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点,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优惠税种,以及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上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加大对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免征创业创新平台部分税收,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优惠。
社保缴费是近年来企业最为关心的减负问题之一。凌云表示,由于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因此这次国家允许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的政策无法实施。但为了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负担,我省自加压力,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相当于2个月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困难企业进行一次性返还;稳定社保缴费方式,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此外,针对广大企业长期呼吁的用能贵、融资难问题,此次《政策》也给予了积极回应。电价方面,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在去年降低10%的基础上再降低10%;融资方面,运用央行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与再贷款利差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银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