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公愤”当儿戏
微观点:和谐美丽的小区自然是人人向往,而良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每一个居民的合作与共建。要构建正常社会秩序就得有规则意识,千万不能把“我的地盘我作主”坚持到底。
■徐振宇
据媒体近日报道,从2010年开始,绍兴市越城区南江枫林小区做宠物生意的王某在车库里养猫狗,因为周围卫生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改善,导致“有的业主甚至卖房离开小区”。
小区养宠物本来就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关系到场地、管理措施,更关系到市民素质。而用来做买卖的猫狗又与私人饲养的宠物有所区别,少了主人的那份得天独厚的宠爱,生活环境自然就不会那么理想,车库圈养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常说“猫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处置不当也会成为人类的“敌人”,因为养宠物而引发的安全、卫生、噪音等问题,真让人伤不起,也直接影响到小区美丽建设和城市文明底色。
一方面,顾名思义车库是用来停车的,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本就不妥,闭塞环境也不利于动物的健康成长,还有滋生疾病的隐患;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既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为什么不能及时处理,而且一拖就是好多年。
如果因为是邻居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显然是情大于法。“王某没有将宠物放出来”,城管办为此束手无策,对“影响居民的生活”的现实直接无视,是不是过于儿戏?至于社区把“沟通劝说”当作主要手段,把“张贴告知书”当作最终措施,或许是没有更好办法的无奈之举。既然过高估计了居民素质,何谈执行力?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上门协商过多次,问题还是那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个情况是不是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和谐美丽的小区自然是人人向往,而良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每一个居民的合作与共建。现代城市是个陌生人的社会,要构建正常社会秩序就得有规则意识,千万不能把“我的地盘我作主”坚持到底。作为小区一员,自然要考虑到邻居隔壁的感受。你要做生意可以,别人也没资格阻拦,但你把自己的生活乐趣建立在他人的烦恼之上就会引起公愤。说到底,人与人的相处,需要把体谅和尊重放在重要位置。既然谁都不欠谁,为什么要因为你的“生意”而让大伙忍受百般痛苦?
据说,车库主人王某已承诺将车库内的宠物与饲养用具全部搬空,并做好清理工作。这很好,能够改过就是好同志。同时也说明,很多事情并非无解,或许只是没有把工作做到点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