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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湖州同鑫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庆元县百川商贸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利百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长兴珍稀茶叶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

  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艾普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颍丰酒业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

  本公司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上虞市大海果蔬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公告

  上虞市大海果蔬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于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决议解散,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合作社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潘江锋,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海涂76(2)丘,联系电话:0575-82783933,邮编: 312366

  上虞市大海果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解散清算公告

  龙游县新青年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股东于2019年4月29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叶良明,联系电话:1360050280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塔下叶村塔下叶40号

  清算公告

  台州邻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9W2GY9H,拟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小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人:林明天,清算组成员:林明天、陈育平,特此公告。

  台州邻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解散公告

  诸暨市程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9年4月30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陈凤干,电话:13326878298。

  浙江华腾制衣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19年4月28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华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制衣")破产清算一案(2019浙0604破9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因华腾制衣未移交相关财务资料、劳动人事档案资料、也未提供职工安置方案,管理人依法调取了与职工债权有关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执行信息、社保信息等。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19年5月29日,华腾制衣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44872.83元(职工债权公示表详见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网站www.huxinlawyer.com)。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19年6月14日止。

  职工如对公示的职工名单及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可以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并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登记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浙江华腾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5月30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丁哲瑜 律师 13587394413

  管理人办公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5号楼7层。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浙0206破申4号

  本院于2019年5月7日根据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为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288号南苑环球酒店十五楼红邦所;联系人:仇豪秉;联系电话:1356659768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破产期间,有关宁波誉柏林家居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

  本院定于2019年7月10日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或法律服务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每位债权人仅能派一人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15066670823


浙江工人日报 中缝 00005 公 告 2019-05-30 2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