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我省“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
宁波江北区法院掀起夏日执行风暴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凌宇磊报道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北法院”)针对拒不报告财产、非法处置财产、拒不腾房、拒不履行等省高院最新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开展大规模执行专项行动,掀起了夏日执行风暴。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的第一年。5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
据了解,江北法院此次专项行动,共调集执行力量37人、对16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拘捕,拘留9人,罚款3人,执行完毕6件,到位金额62.3万元,扣押车辆2辆 。
房子卖了避执行,移送公安
2018年江北法院判决郎某返还原告莫某借款40万元及利息,但郎某一直怠于履行。执行期间,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郎某申报财产,但其一直拒绝申报。同时,郎某将与妻子共有的房产转卖给第三人,所得款项挪作他用。
被执行人郎某明知应承担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将财产转卖给他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江北法院以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拒不腾房耍无赖,罚款惩戒没商量
2018年,李某被法院判决归还银行借款60万元,但其无能力履行,法院决定对其房屋进行拍卖。今年2月,执行人员在李某的住所内张贴腾空公告,责令其于2019年4月28日前自行腾空。在执行法官的多次敦促下,李某承诺于4月底前自行腾空住房,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出具承诺书一份。然而过了截止日期,李某仍未履行承诺。本次执行专项行动中,法院依法将李某拘传并处以罚款1000元,李某承诺于三日内腾空住房。
玩起“消失”逃执行,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吴某被法院判决归还借款本金5万余元及利息,但吴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阶段,法院多次敦促吴某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但吴某消极推脱、刻意逃避。今年4月,法院通过司法布控找到了吴某,吴某迫于威慑力支付了1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三日内还清。但之后吴某非但未按照承诺履行,还玩起了“消失”。
被执行人吴某恶意躲避执行的行为明显,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江北法院以吴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今年以来,江北法院已将369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263人次,拘留68人次,罚款247人,罚金69.53万元,并将2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