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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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货币工资
1. 常规工资:常规工资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等形式;
2. 加班工资;
3. 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应照常支付工资;
4.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
5. 停工期间的工资: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工资;
6. 奖金:员工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获得的货币报酬;
7. 津贴和补贴: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的货币报酬;
第二类 实物报酬
8. 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员工的各种物品;
9. 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服务;
10. 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品;
第三类 社会保险
11. 失业保险金
12. 养老保险金
13. 人身保险金
14. 医疗保险金
15. 家庭财产保险金
(素材来源:华律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