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子被骗 仅仅提醒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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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旅游、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单位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考生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一些合法的征信主体在对考生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提供和使用时,要充分考虑到考生在社会上的相对弱势地位,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的保护。对那些泄露、出售、贩卖或非法获取考生信息的犯罪行为,要从严打击,从而截断利用考生身份信息办理有关证卡的信息源。
再次,要紧紧依靠群众,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长效机制和群众基础,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群防群治能力,实现抓经常、经常抓。考生及家长在接到类似“内部指标”“特殊渠道”的涉嫌诈骗电话或网络信息时,或及时向公安等职能部门举报,或向所在高校的保卫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则要迅速依法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坚决打击,并绳之以法。对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全力追捕,要树立不抓捕归案决不收兵的决心和信心,使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总之,预防学子被骗,绝不能满足于发布了防范提醒,也不能仅寄希望于考生及其家长“擦亮眼睛”,其根本是各职能部门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线索坚持从速查处,一经核实从严打击、从重审判,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唯此,才能使诈骗分子不敢诈骗、不想诈骗、不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