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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指成拳 重拳出击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首次联合执法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张玉松、沈雁报道 日前,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当日,在上海公安经侦总队的配合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会同浙江、江苏两省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开展同时多地的联合执法检查。

  首次跨区域联合执法

  据介绍,原上海市工商检查总队在2018年11月协助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调查合肥宝辰电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辰公司”)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森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调查发现,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 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了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余万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上述产品的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上述无标识的蓄电池销售给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之杰公司”)、盈之福蓄电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之福公司”)等6家公司。销售数量共计 4万余只,销售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排摸清楚案情后,与江苏、浙江协调后确定于7月2日对该跨区域违法行为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上海行动组检查中发现,江森公司将去除标签的裸装蓄电池进行销售。中之杰公司将大部分货直接通过江森公司发给各地客户,少部分存在公司仓库的货在贴上了印制的“博世”商标后售出。盈之福公司以进货原样将货销售给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北京盛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行动组在检查杭州诺尔公司时,在财务账册中发现有涉案蓄电池,现场发现裸装蓄电池267个,经权利人鉴定,非侵权“博世”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调查该公司涉嫌侵犯“博世”商标行为及销售裸机三无产品行为。

  打破各方独立办案传统格局

  这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以往案件调查中如发现涉及其他省市的违法行为,仅将线索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移送、彼此独立办案的传统格局,而是依托微信平台建立了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微信群,打破地域阻碍,把办案中的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在协同查办、竞争执法中切磋了办案技巧,探讨了裁量基准等问题,强化了长三角地区的内部协调,统一了执法标准,形成了执法统一权威,避免了行政执法“洼地”。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韦浩表示,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打破了原先复杂的流转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长,提高了办案效率。

  接下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对南京、杭州等地涉案企业、产品进行核查确认,对涉案企业的销售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未来,长三角地区的联合执法工作将进一步把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社会关注、紧贴民生的违法行为上,加大联合执法的密度、力度和强度。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握指成拳 重拳出击 2019-07-08 2 2019年07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