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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满意 是最高的奖赏”

“最美法官”陈万敏 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记者王艳报道 省优秀共产党员、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破产审判)庭长陈万敏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工作起来不分昼夜,审理破产案件更是瑞安法院的一张“金名片”。

  “陈氏”特色工作规律

  陈万敏的办公桌上总是堆满高高的案件材料,办公室里也经常挤满来办事的群众,就连他的私人电话也是不停歇。“被执行人经常逃避执行,很难找到人,一旦申请人发现对象,就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我。”

  为了尽早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陈万敏总是抓紧时间多办理一些案件。8小时不够用,他就利用中午休息和下班时间送达开庭传票、制作法律文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做到及时结案和多结案。其实,早在瑞安塘下镇法庭工作期间,为了方便群众办事,陈万敏就经常利用午休时间开庭,这也促成了“午间法庭”的正式推行。

  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早已被贴上了“陈氏”特色的执行工作规律。有时候,当事人在晚上或周末接到他的电话,都诧异地问,“休息时间法院也办公?”新来的同事见他不分时间忘我工作,也不解地问:“你总占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会不会太辛苦?”

  “抓住8小时以外的‘黄金’时间,案件能够尽快执行掉,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陈万敏表示,“这点苦不算什么,当事人的满意就是对我最高的奖赏。”

  用法律化解矛盾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这是陈万敏在工作中信奉的座右铭,他时刻提醒自己要记住头上顶着国徽、肩上扛着天平,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民事诉讼与执行一方面是维护法律的尊严,追求公平、公正与正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名法官,在陈万敏的天平上,不但写着公正,也写着和谐:用法律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他把判案的法庭变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调节器”。在他的调解下,当事人常以最小的代价、和平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陈万敏说,“对我们来说也许是个普通案子,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辈子也就打一个官司。我再累,也要公平公正地把案子尽快了结。”

  之前,有一场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多达20多个,均表示不服判决,不履行判决义务或没有能力履行。他采取思想教育与强制执行并重等多种执行手段,最终令卧床不起的申请执行人拿到了几十万元的赔偿款。

  对付“破”事有一套

  2010年前后,瑞安部分企业走入困境。任职民四庭庭长的陈万敏整天为“破”事忙碌,大到数千万元的破产债权分配,小到破产企业几台机器设备的拍卖,渐渐地,他摸索出了一套“瑞安经验”。

  陈万敏通过破产审判出清“僵尸企业”,实现倒闭企业闲置资产盘活;通过打击逃废债,倒逼企业规范经营,重塑企业社会诚信;试行破产案件常态化受理、简化审理程序,克服案件受理难、办理周期长等难题;深化执转破产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通过破产和解和重整割断企业担保链,使企业得到重生……

  为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陈万敏还尝试引入第三方服务,解决了被执行人车辆扣押拖曳难、保管难、腾空房屋搬迁难等问题。他提议并落实拍卖房屋腾空保证金、保证人的制度,有效地解决了拍卖房屋腾空难题,获得了省高院点赞和批示。

  近几年来,瑞安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件数、执转破案件数均占全国所有基层法院中首位,破产审判已经成为瑞安法院的一张“金名片”。省政府对瑞安法院“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的“瑞安经验”进行调研后,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国各地近百家法院慕名前来取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陈万敏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最美公务员……今年又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在荣誉面前,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瑞安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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