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和杭州海关联合制定八方面措施
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发展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日前,省科技厅会同杭州海关联合发布《进一步落实稳外贸政策 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八方面措施。
浙江是科技创新大省,也是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大省。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这八方面措施旨在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享受稳外贸政策,营造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企业享实惠
支持科技型企业AEO认证是八方面措施之一。海关优先安排向其递交AEO认证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地认证。这些通过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不仅可享受税收优惠和便捷通关等相关政策,科技部门在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时也优先予以支持。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科研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单位等,可享受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有关规定,使更多研发单位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让实惠“落地”,省科技厅会定期向杭州海关提供重点研发单位名单。
为支持研发、制造型企业落户综合保税区,对符合等级认证有关标准的企业和研发机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对符合规定的相关货物、物品,给予免于提交许可证件、免于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等便利措施。
省科技厅和杭州海关通过“科技大脑”等平台,共同推动免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能,更好服务创新创业。
进口更便利
为了给予“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设备等进出口更多便利,省科技厅将提供国家、浙江省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产业名录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相关产品清单,据此,杭州海关对相关企业的设备、产品和生产原材料等急需商品进出口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最大化通关便利。此外,海关部门也会为参加国际科技交流的科技人员、外籍专家入出境提供相关便利。
对于急需进口的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加快实施风险评估和审批流程,提高通关服务效能。这不仅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科研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单位等对象的福音,也能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增添助力。
同时,积极争取进口生物材料和实验小动物便利化政策,支持种苗花卉、畜牧等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境外优质种子种苗、种畜及遗传物质,加快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办理,提高口岸检疫放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