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查获一批重大 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违法使用童工占近七成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昨天,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查获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查获的19个案件中,其中违法使用童工案件占了13起。
今年4月18日,台州市路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台州市路桥伽阅能电子厂有招用童工嫌疑。经查,该企业招用的丁某、潘某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均为1个月多19天,工作期间未满16周岁(属童工)。路桥区人力社保局当天就予以立案,并责令该单位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5月27日,路桥区人力社保局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台州市路桥伽阅能电子厂罚款人民币2万元。
从调查情况看,使用童工时间大多在几天到1个月,但也发现工作时间长达近3个月的。如玉环市海珍阁酒店在2019年3月1日未依法核查王某的身份证件就聘用其工作,一直使用至2019年5月21日被玉环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查获,非法使用童工的时间认定为82天。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对玉环市海珍阁酒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在这19起案件中,还有6起是拖欠劳动报酬案,案件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台州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十分重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边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一边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也是该市党委政府重拳出击、有效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