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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解散清算公告

  洞头县安泰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9年7月2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吴招阳,联系电话:13968907680,地址:洞头县东屏镇后坑联建房B幢(一楼),邮编:352000。

  洞头县安泰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浙江旺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更正声明

  本人郑必平于2019年3月20日在浙江工人日报刊发了《土地证的遗失声明》中不慎将土地证号表述为三集用(2010)第003707号,现更正为土地证号为三国用(2010)第003707号,特此声明。

  玉环清港永强阀门厂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 玉环清港永强阀门厂转型升级为玉环清港永强阀门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28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8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玉环清港永强阀门厂

  2019年7月26日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公告

  南浔练市美格理发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30503MA2B327Y5X,现拟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个体工商户若有经营期间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仍由陆永良本人承担。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9950万元人民币减至5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壹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浙1002破8号之二

  台州市德森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执行债权人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其在分配完结破产财产后,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的执行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破产人及其清算义务人拒不提供财产状况说明、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致使管理人无法追查破产人的所有财产,无法彻底清算。目前破产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应当依法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在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后,台州市德森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台州市德森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7月4日裁定终结台州市德森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4日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浙1002破15号之二

  台州市万治物资再生利用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执行债权人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其在分配完结破产财产后,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的执行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破产人及其清算义务人拒不提供财产状况说明、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致使管理人无法追查破产人的所有财产,无法彻底清算。目前破产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应当依法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在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后,台州市万治物资再生利用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台州市万治物资再生利用贸易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7月4日裁定终结合州市万治物资再生利用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4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 浙0683破7号

  本院于2019年7月1日根据申请人苏州炯卓印花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嵊州市天信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印花)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天信印花管理人。天信印花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8月20日前向天信印花管理人【通讯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23号2楼;邮编: 312000;联系人:何俊(电话: 15088536832)、张凯(电话: 18457586686 )、尹国庆(电话:138067402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天信印花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天信印花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8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5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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