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促发展
风险提示函发出一年后,诸暨这家企业成了规模企业
本报讯 通讯员焦珊珊报道 “有了制度基础、管理保障,公司产值不断突破新高,现在已经成为镇里的规模企业了,多亏了检察院的这个民营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函制度。”面对上门回访的检察官,诸暨市店口镇一铜加工企业负责人张某感激地说。
这家企业一年来的变化,见证了诸暨市检察院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函制度的探索、发展和成熟。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这家铜加工公司负责人张某因涉嫌环境污染罪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综合考量后,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办理该案中,检察官发现企业存在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风险点,经深入评估研判,从优化企业监管、完善排污设施、提升环保意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制作了《民营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函》交给企业。
风险提示函发出后,该公司引入了全新的污水排放处理设施,但在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上遇到问题。检察官结合企业运行中常见的问题和风险点,一方面针对性地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员工提高环保意识和预防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帮助公司制作设备管理、排污监控、知识产权管理、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为安全、放心生产奠定基础。
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其他困难,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均记入《服务民营企业交谈记录》,发动企业主管部门及地方乡镇部门帮扶解决,清除企业发展的阻碍。
目前,企业不仅走上正轨,还成为该镇规模企业、绿色环保发展的优秀企业,其成长、发展是诸暨市检察院服务企业,创设民营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函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在探索试行企业经营风险提示的基础上,诸暨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建设工作小组,并率先出台《民营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据悉,机制明确企业经营风险提示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合同签订、企业登记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税务管理、环保达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风险提示函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提示企业的基本运营状况及涉案人员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显著风险点,剖析产生风险的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危害,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告知企业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等。
机制还明确整改不力警示帮扶措施。对于整改不力、风险较大的企业,检察机关应将有关情况抄告企业主管部门,并向企业负责人作出警示。相关企业按风险提示在整改过程中确实遇到困难的,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确有必要,可联系行业协会、工商联、企业所在地乡镇人大等部门帮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