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印发了《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多部门职能优势,完善欠薪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
在调解方面,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协商解决争议中的作用;二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灵活选择调解方案,特别是加强调解与仲裁衔接,要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仲裁审查申请要当场受理,并将处理时限从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三个工作日;三是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订应急工作预案,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时介入,通过主动约谈用人单位、引入社会力量等措施强化调解效果。
在仲裁方面,一是畅通仲裁“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效率;二是增强案件处理效果,依法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三是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切实发挥仲裁准司法制度的“前置、终结、三方、效率”的作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拦水坝”的制度效能。
在诉讼方面,完善案件审理机制,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功能,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二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并规范裁审执行程序衔接,及时给予执行救助,保障困难农民工生活;三是落实案件保全规定,有效保障案件执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