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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一线职工对疗休养有“三盼”

  微观点:职工疗休养是法律规定、工会倡导的一项职工基本权利。开展“劳动光荣、休养快乐”活动,应多向苦、脏、累、险工作岗位的职工倾斜。

  ■钟伟

  在推进“三服务”过程中,绍兴市柯桥区总工会依托“百名工会干部进千企”活动,开展职工疗休养“千人问卷”调查(其中企业主100人、工会主席100人、职工代表200人、班组长200人、普通职工400人),从反馈情况看,一线职工对疗休养政策有“三盼”。

  一盼政策落实到位。政策规定,疗休养是由工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不是个人行为,疗休养经费不是发给个人的福利,只能用于职工疗休养相关开支,不得挪作他用。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对职工疗休养工作重视不够,经费难以保证,影响了职工参加疗休养的数量,没有达到一定的比例。绝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从偏僻的农村来到城市,只关注收入,对职工疗休养情况不甚了解。据调查,接近九成的职工不了解职工疗休养政策。

  二盼政策导向明确。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是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保护和促进广大职工身心健康、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具有深远意义。调查发现,参与疗休养活动的职工主要集中在机关、国有企业,这方面一些非公企业职工颇有微词。数据显示,超过八成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公企业职工享受到疗休养待遇的“机会较小”或者“机会渺茫”,好比“镜中花、水中月”。

  三盼政策执行规范。调查发现,职工疗休养尚存在组织管理方式较为原始、疗休养产品较为单一等诸多问题。一些单位擅自缩短疗休养时间,规避每天人均费用不超过400元的限额标准;有的变相游山玩水,使疗休养变了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应。据调查,超过四成的调查对象认为所在单位执行职工疗休养政策“不太规范”或者“很不规范”。

  职工疗休养是法律规定、工会倡导的一项职工基本权利,振兴乡村也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保障职工疗休养权益的同时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这是双赢的选择。因此,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开展“劳动光荣、休养快乐”大型疗休养活动,重点向长期从事苦、脏、累、险工作岗位的职工倾斜。要以健康体检、聆听讲座和参观学习为主要内容,让一线职工能够在辛勤劳动之余享受休养的快乐,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进而提升职工对疗休养政策的获得感。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一线职工对疗休养有“三盼” 2019-08-10 2 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