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销售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销售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3088.38万元;合并前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销售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存续,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销售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3088.38万元。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销售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