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社保协定 已于9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于2019年9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日本免除中国在日企业的派遣员工及船员、空乘人员、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和公务员缴纳厚生年金和国民年金的义务,中国将免除日本上述在华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此外,与中方人员在日本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一定条件下也可申请免除在日期间的社保缴费。
中日社保协定生效后能有效维护两国在对方国家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减轻双方企业和人员的社保缴费负担,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关系,便利人员往来。
除中日社保协定外,中国还与德国、韩国、法国、卢森堡、塞尔维亚等11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保协定,其中10个已生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