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中缝

文章导航

公 告

  遗失温岭市亚宁电器配件厂财务章一枚,印章编码3310810134579,声明作废。

  遗失温岭市喜特佳鞋厂(普通合伙)公章和金洪标法人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项秉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单,保险单号:805112019331021000845,号牌号码:浙J11G9R,车架号:ZAM57XSA4E1098298,声明作废。

  台州市皓天产业用布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230121412,声明作废。

  遗失玉环夏发机械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编码:3310210163685,声明作废。

  绍兴艾尓兰纺织品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1枚,法人:刘冬成,声明作废。

  三门县英贝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10220166065,声明作废。

  杭州奥丁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100359469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声明作废。

  浙江甩柜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1034079552,声明作废。

  安吉天荒坪西路农家饭店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5230081262,声明作废。

  遗失2017年10月31日由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玉环县大麦屿新仁海酒业商行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21MA2AKRTG8Q,声明作废。

  遗失2006年6月26日由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仙居县金丰橡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310242100323,声明作废。

  龙泉市龙耳蔬菜专业合作社遗失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09月11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31181NA000640X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作废。

  徐惠玲遗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执业证,证号02000233050080002016012129,声明作废。

  湖州要得木业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60007282901,声明作废。

  遗失浙江仙居制药销售有限公司(税号9133102474770767X4)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33001800204,发票号码21865525,声明作废。

  浙江华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台州市中峻汽配有限公司遗失由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3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0542003583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1枚,声明作废。

  安吉递铺乐萍饭店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52310002953,声明作废。

  杭州海沃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柯甫军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 (上郑),土地面积为7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2015)字第001086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柯甫军

  2019年9月6日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公告

  个体工商户余姚市瑞叶电器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1MA2AHKJD4U)现拟转型为企业。转型后的企业名称为余姚市瑞叶电器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个体工商户若有经营期间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仍由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担。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

  浙江宏丰色母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1481873936)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80万元减至128万元,请相应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浙江宏丰色母粒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浙1023破7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7月31日裁定受理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8月28日指定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为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19年10月20日前向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邮政编码:317000;联系电话:0576-85114822、133258616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台高新橡胶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特此公告

  天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8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15066670823


浙江工人日报 中缝 00005 公 告 2019-09-06 2 2019年09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