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出手相助 男子终获“自由”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婚骗案子,受援人及其家属由于一直苦诉无门,遂选择了信访,在得知可以诉讼解决后,欣然放弃了信访途径,愿意进入法律程序。因此,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不必要的后果发生。
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家住绍兴柯岩街道的低保边缘户吴某某,年过三十还未成家。2011年10月,经媒人说合吴某某拿出4万多元后,与一广西女子“黄某某”到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原绍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
没想到,结婚第二天,新娘“黄某某”不知去向。在旁人的提醒下,吴某某到柯岩派出所报了案。深受打击的吴某某不但损失了钱财,更麻烦的是其若想再与其他女子结婚,必须先结束此段婚姻关系,而“黄某某”住所地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凭吴某某自己的能力,根本无力解决此事。
终于,公安机关于2015年8月6日向吴某某出具了情况说明。原来与吴某某结婚的女子并非“黄某某”本人。真实的黄某某从未到过绍兴,更不可能与吴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得知事情原委后,吴某某家人认为婚姻登记机关在作出婚姻登记行为时,未能仔细核对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对此事负有责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吴某某及其家人通过信访部门介绍,到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5年8月10日,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情况后批准了吴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竺旦颖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竺律师仔细了解了此案的具体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此案由于是冒用身份,如起诉与结婚登记证上的黄某某离婚,一是成本大,二是由于黄某某根本没有与吴某某办理过结婚登记,因此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如起诉与吴某某办理结婚登记的女子,却又不知其真实身份,也无法起诉。因此,本案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在确定方案后,竺律师两次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调取诈骗案的相关材料,开具相关证明。在准备好诉讼材料后,竺律师代理吴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婚姻行政登记,并向法院提交了有关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该案涉及真正的黄某某,需要追加其为第三人,向其送达法律文书。而原告又没有黄某某的联系方式,如果不能邮寄送达的话就只能公告送达,这就意味着案子要拖很长时间。幸运的是,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中有黄某某伯父的联系电话,竺律师马上联系其伯父,并从其伯父处得到了黄某某的联系方式。一开始黄某某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竺律师耐心向她解释事情的利弊得失后,黄某某最初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后来又改变主意决定不到庭参加诉讼,但愿意在其他方面全力配合,并向法院邮寄了证明其真实身份的材料。
2015年11月24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在几天后作出了一审判决,撤销柯桥区民政局(原绍兴县民政局)作出的涉案结婚登记行政行为。吴某某拿到判决书后如释重负,终于恢复了“自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