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续,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续,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续,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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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续,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青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青溪新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淳安县青溪新城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公 告
浙江越龙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越龙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9月9日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603破2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浙江越龙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工作日实施。
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1729266.7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分配金额0元,破产费用309881.17元,共益债务0元,职工债权0元,税收债权511750.83元,普通债权分配金额907634.7元。分配款项采用转账发放。
本次分配前,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全部审核完成,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合计为29223642.67元,无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无因涉及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分配款项发放实施注意事项:
1、发放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至5:00;
2、发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3、联系方式:徐萍,18767501160,领取前请电话预约;
4、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债权人信息确认书,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5、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债权人信息确认书、正式收款收据、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越龙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16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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