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充电桩更加人性化
微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有关部门、社区应当想方设法,让公共充电桩更加人性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徐振宇
目前,诸暨市已经完成老旧小区智能充电桩全覆盖,为各小区电动车“任性充电”提供了一剂解决良方。但笔者近日走访时发现,不少已安装了充电桩的小区内拉线充电、电瓶车“上楼”充电现象仍时有发生,看似多方需求的充电桩却远远没达到理想的利用率。
公共充电桩的好处多多,但大部分小区的智能充电桩利用率不到50%,有些甚至不到30%。事实上,在家充电引发火灾的不在少数。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数据表明,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今年以来就共接到电动车火灾报警53起,其中实施救援的有24起。明明是好事,为何没有好好利用起来呢?除了电费、被窃的顾虑外,支付方式也成为不少老年居民的“拦路虎”。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有了问题当然要解决,那么就要从降低充电成本和方便群众使用出发。笔者认为,峰谷电的引入应该不是难事,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也在情理之中,而增加投币付款方式更不是技术难题。
另外,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实际问题的,如果充个电还要跑好多路总是不太现实,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点少桩”形式,来实现居民在家门口充电的愿望。然而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就能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吗?恐怕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市民没有认识到在家充电的危害,事情就不会向设想的方向发展。
公共充电桩被“鸠占鹊巢”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没充电的占了位置,那么想充电的也就没地方充了。看来,市民朋友应该加强规则意识,随时随地养成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习惯,别冒昧占用人家的“位子”。这就需要把智能充电桩的好处宣传到每家每户,让社区志愿者开展小区检查工作,积极引导居民到充电桩来充电,让居民真正接受“共享”不是“独享”的概念。所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莫把充电桩当成自己的“临时停车场”。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有关部门、社区应当想方设法对存在问题加以改善改进,让公共充电桩更加人性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