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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柯桥:法援助古稀老人解纠纷

  【案情简介】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村民任某某,有口粮地及责任田共计0.64亩。1990年,任某某的上述承包地被并入其丈夫之弟赵某某户内,赵某某为该户户主,权证登记承包土地4.426亩。

  2016年因杭绍台高速公路建设,赵某某户内土地被征用2.9015亩,按57000元/亩计算,赵某某共领用征用款165386元。赵某某在领取征用款后拒绝将征用款分配给任某某。

  柯桥区信访局在接访后认为村委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建议任某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土地征用款的分配问题。

  此后,任某某向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任某某系70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标准。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于当日批准其申请,并指派律师代理此案。

  得知任某某年逾七十、行动不便,承办律师上门办理委托手续,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叔嫂关系,且年逾古稀,协商解决是一条比较理想的途径。因此,承办律师认为本案可能会有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任某某为赵某某户内的一员,按人头平均分配;一种是任某某原先的承包土地面积为0.64亩,占现在赵某某户内4.426亩的14.46%,其应分得征地款即为165386元的14.46%。任某某选择了第二种计算方式,同时希望能将属于她的剩余承包土地也一并处理进去。据此,承办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承包地征用补偿款27564.33元;要求被告将原告的剩余承包地交付原告使用。

  法院受理立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由被告返还给原告土地征用款23917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比较少见的关于承包地的共有纠纷案,而原告又是老年人,不知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只是想通过信访,由政府出面帮忙解决,而事实上信访根本无法解决其诉求。在此种情况下,免费的法律援助犹如一场及时雨,在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中以及在止访息争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竺旦颖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柯桥:法援助古稀老人解纠纷 2019-11-25 2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