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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超标废水渗漏地下 我省开出最高罚单

台州华迪公司赔偿2200余万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近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与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显示的赔偿金额高达2200多万元,是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以来,赔偿金额最高的一例。

  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是一家废铁炼钢的企业,主要生产不锈钢管、钢棒等不锈钢制品,占地面积470亩。2018年4月11日,省环保厅、台州市环保局、临海市环保局联合到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当场发现:打渣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建设、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将未经处理的洗渣泥水混合物直接泵至废炉渣堆场,废炉渣堆场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洗渣废水通过渣场地表渗漏。

  随即,台州市环保局向临海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对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函》,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意见》,确定污染物质、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科学编制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到位,并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依法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原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名涉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并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共计 69万元。

  2019年10月17日,赔偿权利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与赔偿义务人(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并承诺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场地施工。其中污染控制和清理费用为76.8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2030.95万元(包括:土壤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1568.45万元,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462.5万元),事务性费用为125万元(包括:场地环境损害初步调查、环境损害详细调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及风险评估费用),总计2200余万元。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项开创性、长远性、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台州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至2019年11月,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837件,罚款数额3.16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78件、行政拘留327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38件、刑事拘留204人,实施按日计罚11件、罚金246.88万元,限产停产208件,查封扣押1709件。

  11月4日,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对污染场地已按修复方案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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