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合并前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合并后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存续,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亿伍佰万元。
请合并各方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各方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已是否要求合并各方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要求合并各方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合并各方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并依法进行合并。特此公告。
合并方: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