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台州市新新印刷包装厂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台州市新新印刷包装厂转型升级为台州市新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188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8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台州市新新
印刷包装厂
2019年12月9日
台州黄岩黄城综合门诊部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台州黄岩黄城综合门诊部转型升级为台州黄岩黄城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100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台州黄岩黄城综合门诊部
2019年12月9日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浙1122破5号之三
2019年5月20日,本院根据缙云县佳恒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的申请,裁定受理缙云县神马缝制设备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被申请人缙云县神马缝制设备厂可供分配资产总额8031807.16元,各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总额28027624.95元,管理人审核确认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总额26799442.15元,净资产为-18767634.99先,债务总额远远大于资产总额,严重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15日宣告缙云县神马缝制设备厂破产。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5日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浙0603破13号之二
2018年7月10日,本院依申请人李为海的申请裁定受理其对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经该次会议债权核查审核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12笔,合计金额为224037402.32元。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报告。2019年11月14日,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的主要财产为坐落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闸村、永久塘村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绍兴县国用(2012)第13-99号、第13-102号、第13-103号,面积分别为:18569平方米、15696平方米、13060平方米】及在建工程、附属物,上述土地均已办理抵押,在建工程及附属物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经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值为34220700元。另,管理人于2018年8月20日接收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划付的(2012)绍兴县国用第13-1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余款3044116元。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其他财产、证照、印章及财务账册等资料,无法对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根据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知资产、债权情况,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属于严重资不抵债,请求本院宣告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本院认为,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企业资产现状及债权登记结果证实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事实清楚。本院在受理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相关权利人未提出和解或者重整程序申请,且亦不存在宣告破产障碍的事由,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于2019年11月15日裁定宣告浙江合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5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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