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我省学校将停课
名称:《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专项应急行动方案》
颁布时间:2019年12月3日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
发布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要内容:
重污染天气发生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一级响应措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停课期间,教师正常到校,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学校应当开放图书馆、科技室等活动场所,供学生活动。
名称:《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专项应急行动方案》
颁布时间:2019年12月3日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
发布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要内容:
重污染天气发生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一级响应措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停课期间,教师正常到校,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学校应当开放图书馆、科技室等活动场所,供学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