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有望放春假 父母可同休
名称:《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颁布时间:2019年11月24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总工会、中国气象局
重点内容:
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
延伸:杭州市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进行中小学春、秋假试点。嘉兴市也自2015年起,推行普通高中“学段制”的教学安排,各高中学校在原有寒暑假的基础上,增加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