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联动 协同创新
6个浙江自贸试验区 联动创新区获批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设立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联动创新区),标志着我省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创新区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此次获批的6个联动创新区均设置在我省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活、带动作用强的区域进行建设,将重点依托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优势,推进自贸试验区与重点平台优势叠加、联动创新、协同发展,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为下一步增设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奠定基础,使联动创新区成为省自贸试验区扩区的基础区、先行区。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其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记者了解到,联动创新区不仅是对自贸试验区地域范围的一次拓展,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根据《意见》,我省将支持联动创新区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紧扣全省八大万亿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深化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智能制造、小商品贸易等方面优势,探索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体现浙江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强化浙江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的改革联动、协同创新,争取形成一批首创性、差别化的改革创新成果。
下一步,省自贸办将会同有关地市、省级部门抓紧制定出台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把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作为首要任务,重点复制推广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与开放、综合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