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华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请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30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盈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