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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发布全省首个企业职工阵地建设地方标准

让职工身边小事 有“标”可依

  本报讯 记者程雪 通讯员张斌报道 “企业食堂应制订每周菜谱,荤素搭配,营养全面”“职工之家应当设有职工书屋、妈咪小屋(哺乳室)等服务场所”……日前,湖州市南浔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企业职工阵地建设与评价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让职工身边小事有“标”可依,这也是全省首个针对企业职工阵地建设发布的地方标准。

  《标准》详细规定了职工阵地在“建”和“评”两方面的标准,共分六个部分。主体部分从基本要求、建设要求和评价体系三个方面作出规定。其中,在建设要求方面,规定了“三美”职工之家、“三心”职工食堂和“三安”职工宿舍“三个三”的建设标准,即建设“关系和美”“环境优美”“文化隽美”职工之家,打造“放心”“称心”“贴心”食堂和“安全”“安居”“安心”的职工宿舍。在评价体系方面,规定了评价方式、等级划定和改进的内容,并依据评审得分设定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其中五星为最高。

  早在2017年,南浔区委区政府便出台了《南浔区职工阵地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和《关于加强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助推“美丽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经过3年的实践,南浔区总工会在全区培育选树了一批先进示范企业代表,逐步形成了具有南浔特色的“一堂一舍一场”(食堂、宿舍和活动场所)职工阵地集群。2019年7月,南浔区总工会提出制定职工阵地建设标准的设想,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历时6个月制定出台了这一地方标准。

  南浔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标准》的发布是在不断深化基层工会改革的基础上,塑造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的“南浔样板”,旨在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使广大职工更有获得感。

  未来,南浔区总工会将按照“基层组织自评申报、上级工会组织考核评定”的程序,每年进行一次模范企业职工阵地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如果经考评验收通过,依据评审得分评定等级。同时,每三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降低或取消星级称号,破除模范职工之家“一评终身制”。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让职工身边小事 有“标”可依 2020-01-13 2 2020年01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