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小康路上 一个职工都不能少
省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关注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城市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解困脱困工作一直是“娘家人”最惦记的事。刚刚过去的一年,省政协工会界别的委员们奔走忙碌、调查研究。酝酿多时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作为界别团体提案,在省两会期间正式提交。带着“娘家人”的关怀和惦念,这份团体提案聚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全省职工同步迈入小康出谋划策。
“补短板”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好2020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关键词之一。省政协工会界别的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各级工会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城市困难职工的帮扶行动,全省困难职工脱贫脱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短板”。
“城市困难职工的帮扶政策还分散在各个部门,没有形成政策合力;一些救助政策仅针对户籍地城市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群体还没有纳入其中;政策的覆盖面和救助标准还比较低。”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处处长胡柯具体分析说。同时,她认为,在产业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失业群体、部分困难农民工和因病致贫返贫的职工等也应该得到重视。“奔向小康的道路上,不能落下一名职工。”胡柯说。
调研中发现,相较于低收入农户的解困脱困工作,城市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和解困脱困工作的关注度和力度还有待加强。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我省还有2000多户国家级和省级的困难职工。这些困难职工目前主要依托工会的力量开展帮扶救助,因此,这份团体提案呼吁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工会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信息的共享,将这些困难职工尽快纳入到社会救助体系中。
为此,这份团体提案建议:
建立健全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与政府大救助体系有机衔接,形成源头解困、动态脱困、应急救助、常态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
做好城市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和帮扶工作。建立收入和支出结合的衡量标准,科学界定城市贫困标准,提高对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贫困职工数据库,实现困难职工帮扶信息与社会救助信息的定期共享,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确保其得到制度性、兜底性和长期性的帮扶救助。
加强对已有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的督促落实与政策评估。要组织力量督促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好现有的医疗保障、子女教育救助、就业创业援助、生活困难补助、公共法律援助等各项政府救助政策。重视支持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困难职工帮扶和社会救助方面的协同作用,引导社会慈善力量更加关注城市困难职工群体。同时及时做好政策落实的评估工作。